昨晚和同事一起到遠百逛鞋
很想下手買all black的鞋子
一整個很美麗
換鞋的時候看著自己的後腳跟
隨著不同高跟鞋而留下不同深淺的傷疤
有那麼點怵目驚心
原來,這麼虐待這塊皮膚
笑笑的放回鞋子
帶著有點失望與釋懷的心情離開百貨公司

昂貴但喜愛的東西我總會用各式各樣的理由說服自己不去購買
H說我為什麼不用各式各樣的理由說服自己應該買
心裡某個部份還是自卑的吧
而且,
認為買了有可能會用不到.有可能會發現其實沒那麼喜歡.有可能會有大折扣.有可能........
就像我一而再再而三錯過的事情
一如往常

有人說花錢購買自己想買的東西是值得的
當做犒賞自己的辛勞
跟我買過東西的人都知道我買東西下手時間很快
我只是買我要的
剛好有這樣東西,看到,就買了
所以,我不是買我「喜歡」
而是買我「需要」的

知道min在醫院值夜班
傳了封簡訊告訴他今天買東西的體會
凌晨兩點接到電話
半睡半醒間
其實也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麼話
只知道醒來時眼角微潤

要我體會什麼才有這些事情發生呢
很討厭
很多事情過去了
不要用過往的事情讓我想到還有你這個人的存在


















我會待在新竹到7/10校長會議結束
要來新竹找我玩的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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